首先,衷心祝賀中財法學院在郭鋒院長的領導下,過去五年來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作為中財法學院的客座教授,我以后將更多地關注、支持、參與咱們中財法學院的工作,更好的履行客座教授的職責,加強合作。
現(xiàn)在我國的法學教育我用三個“空前”來概括:一個是“競爭空前慘烈”,全國650多所法學院,每年畢業(yè)生達30多萬之眾,各法學院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競爭,不管是為了生存而競爭,還是為發(fā)展而競爭,還是為其他名、利競爭。現(xiàn)在咱們中財法學院的論文發(fā)表在全國排在二十三四位了,這也是一種競爭體現(xiàn)出來的指標。競爭是個好事,但是也是一個難事,尤其是對我們的院長、對我們的老師有很大的挑戰(zhàn)。
第二個“空前”就是“壓力空前”。由競爭帶來的壓力是空前的。這種壓力從院長到老師都有,其分解為年終考核、評職稱、論文的發(fā)表數(shù)、有多少資金、有多少項目、有多少獲獎……當然壓力更多的還有從國家層面上的壓力。法學類畢業(yè)生現(xiàn)在連續(xù)幾年在全國文科就業(yè)排名是倒數(shù)了,我在想是不是政法機關不需要法律人才,是不是我們的實務部門,比如說律所、國企、公司等等,還有其他跟法律部門不需要他們了?肯定不是的。我認為歸根結底問題出在我們現(xiàn)在培養(yǎng)的法律人才供求關系不對應,社會上有大量的需求,需要各種各樣的人才,但是我們培養(yǎng)出來的這些人才推向社會以后,律所認為你培養(yǎng)的學生來了不能辦案,法院檢察院認為這些學生還得學、還得練,一時半會還派不上用場,甚至思想激進一點還會給法院找麻煩等等。所以各個方面反映出來的是對法學院畢業(yè)的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的冷淡、排斥,是一種不太接納的消極的狀態(tài)。所以這就需要我們反思我們的法學教育,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怎么辦?
第三個“空前”就是“我們的機遇空前”。剛才說的市場需求就是我們最大的機遇!另外一方面十八大以后,包括“12·4”講話以后,法學界、法律界都認為中國法治建設的又一個里程碑的時代到來了;甚至有人說法治的又一個春天來了。這個話是不是準確我們還可以研究,但是我覺得在這樣一個大好的形勢面前會給我們帶來更多、更大、更難得的機遇。對于我們的學生來講,咱們的學生培養(yǎng)來講,可能要求我們更多地瞄準這個社會的需求,更多地關注中國的現(xiàn)實,更多地關注我們的法律實踐!當然,西方的東西要學,西方的知識要掌握,我個人認為,西方的東西如果你要真想學的話起碼花個五年、十年的時間,要去實踐,去體驗。否則只是一些蜻蜓點水的學習,可能學到最后,西方的是什么你說不清楚,中國的是什么你也講不明白,最后你自己什么也不是。最好的結果就是能夠中西貫通、中外融合,但是要做到這一步是非常非常難的。對學生而言,如果兩選其一,我想如果你們在國內發(fā)展更多的偏重中國的實務,如果想到國外去發(fā)展就更多的關注國外的問題,否則的話弄了半天,既不是鬼子也不是中國人,是什么?你的知識結構就會很成問題,落不了地。
對于我們的法學教育,從科研的角度來講,我覺得學術對于法學院的教授或者研究所的研究員來講是終身的事業(yè),是一輩子的事情。但是法治的某些節(jié)點上的重大問題你抓住以后作出的貢獻的機會可能是轉瞬即逝的,法學理論某些關鍵時期的重大貢獻也是轉瞬即逝的。我們可以看看改革開放30多年我們法學界堪稱法學大家的、作出卓越貢獻的領軍人物,并不是因為他寫了20本書,著作甚至比他自己高,也不是因為他發(fā)表了一千篇論文最后他成了大家;雖然你要成大家需要著作,需要論文,需要其方面的條件;其實往往在關鍵的時候抓住了關鍵的問題、講出了關鍵的話、產生了關鍵的作用,最后成了大家!在現(xiàn)階段恐怕作為老師,你想有更大的貢獻就要關注現(xiàn)實,在中國法治建設、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落實過程當中有很多大中小的問題,你只要抓住一個問題,產生了應有的影響、發(fā)揮了應有的作用,我認為你就在中國的法學和法制史上留下了你應有的一個痕跡和烙印。現(xiàn)在有很多理論問題我認為都是似是而非,都還需要進一步的研究,這些研究不見得是系統(tǒng)性的、不見得是純學術性的,但是我認為它的理論價值是非常高的。現(xiàn)在都在講公平、正義,什么叫公平、正義?社會學講的社會公平、正義和政治學講的公平、正義以及法學講的公平、正義是不是一樣的?我認為肯定是不同的。再比如我們講法治思維,什么是法治思維?迄今為止我還沒有看到一篇文章特別講透這個問題的。法治思維和政治思維的區(qū)別在什么地方?法治思維和德治的區(qū)別在什么地方?法治、政治、德治,這三個都有“治”字,三者的共同點在什么地方?區(qū)別在什么地方?為什么今天我們強調法思維?法治思維在法學教育當中應該怎么體現(xiàn)?法治思維在法學研究當中應該怎么體現(xiàn)?法治思維在解決所謂的維穩(wěn)問題、維權問題、社會管理問題等等問題上怎么體現(xiàn)?法治思維在推進中國的司法改革過程當中怎么體現(xiàn)?是不是政法委管的越多管的面越寬就是法治思維?法院能動司法、大調解是一種法治思維還是政治思維還是什么思維都不是?……這類問題還有很多值得研究。這些問題看起來是一個很簡單的理論問題、概念問題,但是如果把這些問題能夠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講清楚,會對中國的法學研究,法學教育和法治實踐產生巨大的作用。
時間關系我就講這些,最后再次表示感謝,也預祝我們懇談會取得圓滿成功,祝愿各位在2013年身心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本文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我院客座教授李林研究員2012年12月23日在中央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卓越法律人才培養(yǎng)懇談會上的講話。內容根據(jù)錄音整理,標題系編者依據(jù)內容提煉,未經(jīng)作者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