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5日,我院本科生工作委員會在學院南路校區(qū)學院1100會議室召開工作會議,李巖、徐穎、曹曉燕、張小平、于洪偉、李海明、張喆、吳文國參加會議,朱迎、袁暉、尹力沉列席會議。會議由本科生工作委員會主任李巖主持。
根據(jù)《2016年“法律之星”評選公告》要求,在學生申報和學院資格審查的基礎上,本科生工作委員會對申報人選和申報材料進行了討論研究,經無記名投票表決,確定法學2012級1班金方斐等3名本科生為2016年“法律之星”榮譽稱號候選人。
法學院本科生工作委員會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