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學位論文寫作、指導與預答辯工作要點
為進一步規(guī)范學位論文預答辯工作,提高學位論文指導和寫作水平,結合學院往年論文預答辯工作中的相關問題,發(fā)布本意見。
一、全體研究生導師、各預答辯組組長及預答辯組成員務必高度重視預答辯工作,悉心指導、從嚴把關,為學位論文進一步的修改、指導以及答辯的順利進行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導師應當加強對論文稿的審核。導師在指導和審核過程中,應當著重論文問題凝練不充分、資料歸納和引述不全面、結構不合理、論證不全面、存在明顯知識錯誤或者邏輯錯誤、有學術不端之嫌等問題。存在前述問題,情形嚴重的,導師應當不予簽字,預答辯組有權拒絕該生參與預答辯;導師及預答辯組也可以將相關情況通報學院記入重點關注名單。
三、導師和預答辯組應當對論文形式規(guī)范性保持高度關注,嚴格要求學生避免出現文字書寫、標點符號、版式等方面的問題。
導師和預答辯組應當高度關注論文中展現出的學生的專業(yè)功底和基本素養(yǎng)。堅決杜絕常識性錯誤、邏輯錯誤、病句。
四、預答辯組對論文選題原則上不再進行重復審查。但開題后更換題目的學生應主動就此做出說明。對于預答辯組組明確提出選題不當、而學生并未調整的情形,應當及時通報學院。學院分管領導將與其導師就此進行交流。
確因學生過錯導致選題沒有及時調整的,學院將把相關情形記入重點關注名單。因導師原因導致選題沒有及時調整、最終沒有順利通過答辯的,學院將作為相關考核依據。
五、預答辯組應當著重審核全文的邏輯結構合理性;論述我國的法制的不足和對策、參照比較法或學說時,應當在具體法律點上彼此關聯對應。
對論題下各具體問題的梳理與凝練進行嚴格把關。論文應當對所研究的論題在理論和實踐中的爭議進行全面梳理和把握,提煉真問題。對問題的歸納應當全面,不能僅提及自己贊成或者反對的觀點。各具體問題之間應當具有內在邏輯性。
注意圍繞權利義務責任等基本法學范疇展開論述,提倡大量引用各類法律淵源,做到言之有據。避免寫成經濟、金融、商業(yè)等領域的制度實踐描述。對缺乏問題意識、全文邏輯結構不合理、具體論點歸納不到位、不全面、相互之間欠缺邏輯關聯關系的論文應予著重審查,存在明顯問題的,應當不予通過或者通報學院記入重點關注名單。
六、預答辯組注重論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論文對比較法、學術史、法治實踐等的梳理,必須圍繞論題或者各凝練化的具體問題展開,禁止空泛地進行梳理或者比較。比較法的討論,不僅要引用相關國家法典,更應當引述其判例或者主流學說。原則上不得單純引用法典條文進行比較法上的討論。提倡以具體論題為分類標準的比較法研究,反對簡單按國別羅列法制或學說的寫法,比較法部分應有小結性的結論。
七、預答辯組應當著重了解學生在論文中進行的創(chuàng)新、注意論文的理論深度。創(chuàng)新既可以體現為結合課題研究實踐提出的新發(fā)現、新觀點、新見解、新設想,也可以體現為新的問題挖掘、新的研究方法、新的論證角度、新的實踐總結、新的資料收集。論文不是實務部門的對策研究或者案例綜述,應當具有一定的理論總結、體現思考深度。
碩士論文寫作提倡知識性,以吸納、理解學科主流學說為原則。創(chuàng)新必須是在扎實的已有知識基礎和理解力之上的創(chuàng)新。在學生缺乏必要的學識基礎時,不提倡選題和立論的標新立異;在相關學界積累尚不充分時,反對讓學生盲目跟進熱點;應避免膚淺地批評現行法制或主流學說、避免膚淺空洞地提出立法修法建議。
對于缺乏創(chuàng)新和理論深度的論文,應當不予通過或者通報學院記入重點關注名單。
八、導師和預答辯組應當對論文引證保持高度警覺。對于刻意通過改變語序、制造病句等方式規(guī)避學術不端檢測的,一經發(fā)現,可以立即終止預答辯程序或者通報學院記入重點關注名單。
九、參與預答辯的學生應當就預答辯組的問題、意見等詳細記錄并以書面方式向導師反映。研究生導師應當盡量出席自己指導的研究生的預答辯,如不能出席,應在預答辯后三天內與學生面談。對于預答辯組相關的反饋情況,導師應充分尊重,對其中的問題應當高度注意,在詳細了解預答辯組意見的基礎上指導學生對論文進行相應的修改。
十、學院將向各預答辯組通報重點關注名單。對于論文寫作過程中已被納入重點關注名單的學生,導師和預答辯組務必高度重視、嚴格把關、及時糾偏,確保未真正達到學位論文和畢業(yè)論文標準的論文不成為風險爆發(fā)點。
十一、對于預答辯過程中各預答辯組反映的問題,學院將及時了解、跟進,對于比較普遍的問題將及時通報全院,并通過約談等方式及時糾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