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jīng)我院推薦和美國芝加哥肯特法學院(Chicago-Kent College of Law)考核認可,我院2006級在讀研究生朱咪咪同學啟程赴美國芝加哥肯特法學院攻讀金融服務法(Financial Service Law)專業(yè)法律碩士學位(LL.M)。日前,朱咪咪同學已經(jīng)順利地抵達了芝加哥,辦理了芝加哥肯特法學院的入學注冊手續(xù)并開始了為期一年的留學生活。
為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我院于2005年12月與芝加哥肯特法學院簽署了合作協(xié)議,由肯特法學院提供部分獎學金,我院每年可推薦數(shù)名優(yōu)秀學生前往該院攻讀一年制金融服務法專業(yè)法律碩士學位。根據(jù)合作協(xié)議,我院2004級研究生錢志遠同學已于去年通過選拔前往美國學習并已于今年順利取得碩士學位,錢志遠同學今年還參加了美國紐約州的律師資格考試。芝加哥肯特法學院合作項目是我院學生國際合作與交流的標志性成果,對我院人才培養(yǎng)具有重要意義。
值得一提的是,為記錄自己的留學生活,朱咪咪同學特意在網(wǎng)上建了一個博客,地址是
http://mostlovelylawyer.spaces.live.com/,她非常歡迎有興趣申請芝加哥肯特法學院合作項目的同學隨時上網(wǎng)瀏覽。另外,錢志遠同學去年入學不久,就給我院老師發(fā)回了在美留學的見聞和感想。為幫助在讀學生進一步了解有關情況,我院再次特將其全文刊發(fā)于后,供大家共同分享。題目為編者所加,文字略有修改。朱咪咪、錢志遠同學在來信中都表示,如果我院其他同學(包括全日制法律碩士研究生)也有留學意向,又有一些疑惑,歡迎隨時與他們聯(lián)系,朱咪咪同學的電子郵箱是zhumimilaw@126.com,錢志遠同學的電子郵箱是zqian@kentlaw.edu,chicagozqian@hotmail.com。
[附]錢志遠:我的留學生活
8月初,我安全地抵達了Chicago-Kent College of Law所在的城市——芝加哥。它比我想象和以前了解的樣子更寬敞,人們也生活得更悠閑,中國的留學生朋友都說是一個很適合居住的城市。這里的天氣,除開我到來的前一個星期較燥熱外,一直都很涼爽,尤其是在夏季。冬天的溫度,據(jù)說與北京差不多。這里的居住很寬闊,用“寬闊”這個詞,一點都不夸張。幾乎中產(chǎn)階級家庭都有自己的house,兩層或三層,總有200-300平方米吧。我是租了人家的一室一廳,條件還湊或。租金也還算合理。交通很發(fā)達。汽車每家都有,至少一輛。只有最窮的我才坐公共汽車。城市的規(guī)劃布局也非常合理。而且,還保留著相當多的舊建筑,與新建筑相映成趣。人們都彬彬有禮,彼此互相謙讓,以禮相待。比如,上車、過馬路、進門、登電梯,等等。汽車絕對避讓行人,我已經(jīng)受過多次禮遇。25日,逛了芝加哥米歇根大街,這里是時尚的表現(xiàn)與張揚之地,綿延數(shù)里,沿街都是名牌的旗幟在招展。自己非常想去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觀摩一下,或許親自感受一下里面滾動的金錢的味道與繁忙的節(jié)奏也是好的。
一
7日至18日,學校安排了一個法律英語課程。8日,在Prof. BvK的號召下,大家前往Evanston Public Library參加the Office Hours of U.S. Representative Jan Schakowsky。我們進去時,演講已經(jīng)開始了,看到一為身著白色套裝的中年女性在臺上慷慨激昂地在講話。Office Hours是比較現(xiàn)代的說法,也不是很正式,較早時稱為town hall或town hall meeting,這是一種古老的傳統(tǒng),用一個地點來指代這種初級的、基層的民主方式:大家聚集在城鎮(zhèn)的建筑物大廳和寬闊的公共場所里,一起討論從屬于城鎮(zhèn)或由城鎮(zhèn)生發(fā)的事情,或者要求他們選出的代表回答他們關心的問題,同時代表也通過這種形式傾聽到民意。有一個背景要交待一下,Evanston是一個高度民主的社區(qū),其所屬民眾都支持民主黨的政策,雖然這個社區(qū)很富有。與此同時,該社區(qū)的民眾就是小布什政策的批評者,在我所旁聽的45分鐘Office Hours里,幾乎沒有聽到關于小布什政策的叫好,大家一直在批評小布什的各方面政策,當天主要集中在外交政策上。并且,一名提問者在談論小布什的國內(nèi)政策時,說其政策沒有起碼的可信度(credibility),根本不值得相信,說一套,做另一套。同時,有人提出一個很尖銳的問題,你作為一個議員,要代表民眾的利益,又要執(zhí)行國會作出的支持的小布什政策的決策,同時接受民眾關于外交政策的質(zhì)詢,在聯(lián)邦政府言行不一時,你如何做出平衡(reconcile)呢?
Jan Schakowsky是Evanston社區(qū)民眾選出的代表,那么她就一定要代表本社區(qū)的利益。所以在一位男士在建議將地鐵黃線的某一站從Evanston遷往Evanston西部的社區(qū)Skokie時,Jan Schakowsky很堅定地維護Evanston的社區(qū)利益,認為站臺應當停靠在Evanston社區(qū),博得在場聽眾的掌聲。另外,當天在場的許多人都批評國會的工作,議員們只是在那里dithering,優(yōu)柔寡斷、并不作出決定,在那里浪費時間。
在談及小布什的外交政策時,大家把主要的矛盾都集中在美國對以色列與黎巴嫩的態(tài)度上。其中我拿到的一份傳單上寫道:Israel is a client-state of the U.S..這巧妙地表達了以色列與美國之間的微妙關系。在談及黎巴嫩的問題上,聽眾們也是群情激昂,說什么的都有,比如:The world is on fire, all we have is kind of gasoline;The U.S. call for UN or NATO troops inside Lebanon is just a facade for U.S. and other Western imperialist domination of Lebanon and eventually all for the Middle East.
當議員Jan Schakowsky回答完之后,一位黑人大哥搶著站起來,開口說,他是Lyndon LaRouche民主派別的支持者(Lyndon LaRouche Democrat),聽眾一片唏噓之聲。Lyndon LaRouche,1922年9月8日出生,是美國總統(tǒng)的長期“候選人”,1976年至今,已經(jīng)嘗試了八次。他自稱代表了美國民主黨內(nèi)的一個派別,但始終未得到民主黨內(nèi)主流的認可;他現(xiàn)在又自稱自己是一個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 Democrat。Lyndon LaRouche的許多言論相互矛盾,致使其支持者有時也很難判斷,無所適從。1970年代,Lyndon LaRouche放棄了原來的馬克思主義信仰。他反對聯(lián)邦制國家,還有一系列荒唐的怪誕的言論。許多美國人都認為他及其追隨者很奇怪、很瘋狂,是社會邊緣的一群人,很難與他們交流。Lyndon LaRouche曾因逃稅和稅務欺詐被捕入獄,但其追隨者說Lyndon LaRouche是因其政治言論與立場而下獄的。但在這樣的town hall meeting,他們?nèi)匀挥醒哉摰淖杂桑l也不能剝奪他們的權利。但在回應的時候,Jan Schakowsky表現(xiàn)得很得體,表示對他所提的問題不是很清楚,要回去查一下,仔細考慮一下。另外,據(jù)教授后來說,她在華盛頓上大學時,這些人經(jīng)常會拿著牌子在白宮門前示威抗議(picket),好像總是他們。講到言論自由,美國人可以說“小布什是個白癡”,沒關系,憲法保護你的這個權利;但你不可以做以下兩件事:一是不能說“我要去殺總統(tǒng)”,二是不能在上演電影的的影院里亂喊“著火了”。
還有一位女士站起來表達自己的觀點,她左腿不能自由移動,膝蓋墊在一輛可行動的小車上。她說,我是猶太人,是猶太美國人組織"Not In My Name"的成員。從它的名稱可以看出,以色列對巴勒斯坦和黎巴嫩兩國的行動不是也不要以我們的名義來進行,雖然我是猶太人,但以色列的行動不是為我做的。他們非常反對以色列采取行動,認為以色列對一些事件反映太過強烈了(over reaction to the incident),是杞人憂天。該組織認為,以色列也僅僅是一個國家,應當與鄰修好,與其他國家共享地球上的土地。她的一席話,博得在場聽眾的一定程度的共鳴。上述言論為許多人所不能接受,因為他們會說,以色列多么艱難才建國,猶太民族遭受了多少痛苦、不幸與艱難才得以幸存。這個民族從一開始就面臨著如何生存下去的危險,所以為了生存下去,猶太民族也付出了很大的代價。
最后的一個問題,議員Jan Schakowsky把它留給了一位長者。老人站起來說,我是德國希特勒時期的幸存者(survivor)。我經(jīng)歷了那個時代的恐怖,也從中得到很多教益。當人們面對不影響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時,都事不關已高高掛起,不去關注遭受侵害的群體的利益(Apathy at the polls)。等到侵害發(fā)生到我們頭上的時候,我們驚奇的發(fā)現(xiàn),我們已經(jīng)沒有盟友了,它們都已經(jīng)被消滅了。這種情況很悲哀。但這并不是說我們應當去關心每一個不公正的事件,因為我們有我們自己的好惡與正義標準,應當為那些值得同情與幫助的人做點什么。我理解長者還是在間接地批評小布什的外交政策。
二
18日,法律英語課程結束了,自己收獲挺多的。首先是Prof. BvK講解的律師實務,即律師在與客戶磋商的過程中,律師雖然不可能全面熟悉每一個客戶的每一個業(yè)務細節(jié)與流程,但律師應當將商業(yè)性質(zhì)的事務與法律性質(zhì)的事務清晰地區(qū)分開來,即使在不了解商業(yè)事務的具體操作的不利情況下,仍然能夠從客戶提供的有限信息中迅速地提取為我所用的法律信息,針對其中的法律風險提出自己獨到的見解。這有可能在某些人看來是廢話,但律師作為一門專業(yè)性很強的職業(yè),其生存的空間就在此。也許許多人深知此理,但真正能夠踐行者,多乎哉?真正練就這樣的本領又談何容易?
而且教授帶著我們做了一例,我從中受到很多教益。
一是以教授為代表的美國律師的嚴謹,分析每一則商業(yè)事務與法律事務都鞭辟入里,并且結合可能簽訂的合同條款來討論,注重每一個細節(jié)的雕琢,有時細到不能再細,切實從maximize客戶的商業(yè)利益、minimize其法律風險出發(fā)。這一點與民法法系的合同與條款有明顯不同,因為我們見到了太多宏觀的、粗制濫造的合同,不僅條款僅有幾條,而且每一條也很寬泛,很不嚴謹,存在很多法律漏洞。這可能與美國是普通法體系有關:沒有成文法;當合同出現(xiàn)問題,沒有成文法或相關條文可供參考,一切只能依賴事先制訂的合同,若合同中沒有相關的條款來規(guī)范,那么合同的提供方將面臨著一定程度的損失甚至敗訴。Production Credit Ass’n v. Wynne, 474 N.W.2d 735, 740 (S.D.1991); Forester v. Weber, 298 N.W.2d 96, 97 (S.D.1980) 而民法法系國家的成文法,是合同雙方最后的避風港,即使很多條款未見于合同當中,仍然可以參照制定法。此之謂“有約定,按約定;無約定,按法定。”因此,做普通法法系國家的律師比作民法法系國家的律師要難得多。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為什么美國印第安納州(實行成文法的州)的律師不去其他州執(zhí)業(yè),而其他州的律師都可以在該州法庭出庭應訴了。
二是教授引導的入手事務的切入點、思考的路徑與對話式的教學法,即廣義的思維的方式與自學的能力,是很關鍵的。國內(nèi)的填鴨式教學,造就了中國學生廣博的知識積淀,卻扼殺了中國學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與獨立思考的能力。一個中國本科生的知識很大可能比美國一個博士的還多、還深。中國學生到美國普遍反映曾經(jīng)學到的好多知識根本沒用上,尤其在基礎科學領域。美國的啟發(fā)式的教學,更加倡導學生與老師的interaction,鼓勵學生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且argue,即使與教授的觀點唱反調(diào)或者學生的觀點非常幼稚可笑,那也沒有問題,還會受到教授的表揚,教授即使完全不同意,也絕不會說you are wrong,頂多說一句well。在整個案例討論與合同條款制定過程中,挪威學生Eric屢有新觀點脫穎而出,而來自土耳其、泰國、中國的學生卻少有真知灼見,要么狗尾續(xù)貂,要么人云亦云,要么隨聲附和。現(xiàn)在仔細想來,我自己也僅有兩條想法還稱得上是想法,被教授稱為good idea,但離創(chuàng)見還差得遠。宏觀來看美國大的實驗室或微觀來看一個具體的項目,多數(shù)為外國學生主持,中國學生只能做一些協(xié)助性的工作。何故?上邊提到了一點,還有一點就是中國學生來到美國后不但不努力訓練自己socratic method and critical thinking,還揚長避短。這加速造成了上述現(xiàn)象。
三是通過法律英語課程,更加意識到自己聽、說、讀、寫、譯的能力均有待加強與進一步提高。或許,以現(xiàn)在的水平,無論是語言能力還是專業(yè)本領,在美國找到一份工作都是一種諷刺,更勿論從事律師職業(yè)了。
三
芝加哥肯特法學院是一所歷史悠久的學院,創(chuàng)建于1888年,培養(yǎng)了很多杰出的人士。根據(jù)America's Best Graduate School 2007之法學院綜合排名,該學院的整體排名又有所提前,位居第60(參見http://www.usnews.com/usnews/edu/grad/rankings/law/brief/lawrank_brief.php)。其知識產(chǎn)權法、Legal Writing在全美法學院單科排名中分別位居第9、第10。在課程設置上,通過課程描述,發(fā)現(xiàn)其教學內(nèi)容均著眼于、且濃墨重彩于實際操作技能的訓練。比如,我選修的課程“REGULATION OF SECURITIES AND COMMODITIES PROFESSIONAL”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即是Legal Writing,其指定教材也包括一本挺厚的關于Legal Writing的書。還有,我所參加的Legal English Class課程中,雖然時間短暫,但教授仍然抽出時間來講解briefing cases與撰寫memorandum。曾經(jīng)有芝加哥的法官在談及芝加哥-肯特法學院的Legal Writing時,說愿意選擇該學院的學生做助手,因為他們懂得如何去寫法律文書。這是律師的一項基本功。
但我想說,這項基本技能在國內(nèi)是暫缺訓練的。現(xiàn)在的研究生教育就是一種職業(yè)教育,培養(yǎng)適合于社會、所屬行業(yè)的人。沒有幾所學校真正關心學生的寫作技能的培養(yǎng),這可能對他們將來找工作、晉升產(chǎn)生不利影響。現(xiàn)在的法學本科與研究生教育就是將學生訓練成為公司律師、企業(yè)法律顧問的教育,但我想多數(shù)法學院在這方面的訓練是欠缺的或說不足夠的。一些教師所講授的課程中涉及了訴訟法律文書的寫作與訓練,但公司律師與企業(yè)法律顧問的多數(shù)工作是商業(yè)性質(zhì)的,更多需要的是商業(yè)事務與法律事務的界分、合同條款的草擬與斟酌、法律風險的預先防范。更重要的工作是未雨綢繆,而不是水來土湮。這種抽絲剝繭的工作,如果單單靠學生自己在工作當中去摸索,費時費力不說,倘若誤入歧途,導致客戶重大損失,連飯碗都沒了。如果我們的老師(兼律師)能夠無私地奉獻出來他們的實踐心得,并嚴格要求學生,然后系統(tǒng)訓練,且持之以恒,我想肯定會取得顯著的成效的。比如,我在律所實習時,上百頁的商業(yè)材料堆在面前,確實頭大,不知從何入手。我想這些基本的入門知識與方法,學校如果能夠訓練的話,學生就會在工作開始時少走很多彎路。內(nèi)功的修煉是最關鍵的。酒香不怕巷子深,開店不是賣吆喝。學生的基本功不行,遲早砸了學校的牌子。所以,第一,我非常支持本科生、研究生招生規(guī)模永不再擴大的議論,或可嘗試縮招,此點可借鑒清華法學院的做法;第二,法律碩士的招生規(guī)模不宜盲目擴大,防止良莠不齊;第三,上帝應當提供更多的機會給牧師,且循循善誘,上帝不能以提供了機會為已足,因為他是上帝,他就應當勇于多承受那一刀。
能夠獲得這次難得的出國讀書機會,應當感謝中財法學院的辛勤耕耘的老師們。因為,應當說,沒有諸位老師積極地對外拓展中財法學院的國際交流,并簽訂了國際教學合作協(xié)議,我也不可能成功地來芝加哥-肯特法學院學習。所以學生真心地感謝各位老師!如果有其他同學也有這樣的意向,又有一些疑惑,請他們跟我聯(lián)系,我盡所能所知與他們交流。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