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共同舉辦的“光榮與夢想: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頒布二十周年”學術(shù)會議在中國人民大學隆重舉行。我院郭鋒教授應邀出席會議并作精彩發(fā)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王利明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楊立新教授等法學界著名的專家、學者出席了該次會議。
與會的專家和學者回顧和評點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這部重要的民事立法。我院郭鋒教授在發(fā)言中指出:所謂“光榮與夢想”是指光榮和遺憾并存,危機與夢想同在。之所以說“光榮”,在于《民法通則》的兩個貢獻:首先,《民法通則》是中國私法制度的奠基石。《民法通則》第二條關于民法調(diào)整對象的表述,實際上確定了民法的私法性質(zhì),這是《民法通則》的第一個貢獻;其次,《民法通則》是公民、法人的權(quán)利宣言書。《民法通則》確定了三個基本的民事制度,包括主體制度,權(quán)利形態(tài)制度和權(quán)利保護制度(民事責任制度),這是《民法通則》的第二個貢獻。但是,《民法通則》仍然存在缺陷,需要加以完善。所謂的“危機”,主要是指《民法通則》頒布實施的20年來,面臨的三次危機。第一次是在制訂時候,主要圍繞第二條關于民法調(diào)整對象的表述而展開的民法和經(jīng)濟法的關系、民法和其他法律部門的關系、民法是公法還是私法的爭論。第二次是1989年之后,有人說《民法通則》是資產(chǎn)階級自由化最典型的表現(xiàn),因為《民法通則》是從歐洲,德國、法國民法典抄襲過來的,是最典型的自由化思想,小平的南巡講話證明了這種看法是錯誤的;第三次是物權(quán)法危機,但相信這次危機很快會過去,民法典最終會順利出臺。郭鋒教授還對造成上述危機的原因進行了深刻的剖析。
最后,郭鋒教授指出,民法學界的任務還非常艱巨,危機和挑戰(zhàn)是并存的,但是也有夢想,經(jīng)過大家的努力,夢想一定能夠成真!
此次會議的召開將有助于進一步推動中國民法典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