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法學院蔣勁松教授主持的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決策咨詢課題《北京市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研究》(批準號:2014SKLJZ026)業(yè)已結項,被評為優(yōu)秀等級。該項目研究成果經北京市社科聯呈送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后,獲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德印同志的肯定性批示。
該項目研究以推動北京市地方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為目標,以理順地方黨委、人大、政府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中的關系為主線,運用多種研究路徑對該課題進行研究,形成研究報告。研究報告的核心要旨在于,在地方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建設方面,地方必須落實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相關規(guī)定,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統(tǒng)一”的要求,在明晰“重大事項”的前提下,重點建立有效的機制厘清和擺正黨委決策權(領導權)-人大決定權的關系、地方人大的代議決定權-地方政府的行政決策權的關系,妥善規(guī)定地方人大重大事項討論、決定程序以及建立代議制裁的制度。研究報告還對“北京市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建設提出了相關的基本建議,包括:抓緊制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guī)定》,以補充北京市國家治理體系欠缺的這一環(huán);落實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相關規(guī)定,促使北京市各相關主體按照“三者有機統(tǒng)一”的根本要求和“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要求,行使各自與重大事項決定權相關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推進各相關主體運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重大事項決定權能力的現代化。
該研究成果對于服務北京市地方法治建設、推動北京市地方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