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第三屆“北仲杯”全國高校商事仲裁有獎征文大賽活動安排
一、大賽概況
(一)主辦單位
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
(二)參賽對象
第三屆“北仲杯”全國高校商事仲裁有獎征文大賽面向全國高等院校[1]征文,歡迎各高校學生[2]參加。
(三)大賽時間
第三屆“北仲杯”全國高校商事仲裁有獎征文大賽的時間從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不同階段的時間安排詳見“大賽安排”部分。
(四)大賽特色
“北仲杯”全國高校商事仲裁有獎征文大賽依傍北仲豐富的仲裁員資源和權(quán)威的期刊出版途徑,通過全國高校盡邀、專家學者同審、書面答辯相輔、理論實踐結(jié)合、資金榮譽共助等方式,突出學術(shù)水準高、評審團隊強、比賽過程公、比賽結(jié)果正等特色。
(五)大賽目的
“北仲杯”全國高校商事仲裁有獎征文大賽是北仲“搖籃計劃”[3]的一個分支,旨在鼓勵高校法學專業(yè)學生熟悉仲裁,為更多青年才子將來成為仲裁事業(yè)推動者奠定基礎。大賽于2013年首次舉辦,將遵循“弘揚仲裁文化、培育仲裁新人”的理念逐年開展。
(六)參賽論文主題
參加本次大賽,作者需圍繞商事仲裁或其他多元爭議解決方式(ADR)相關的實體或程序法律問題撰文投稿。2015年正值《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實施二十周年,北仲新規(guī)則也于2015年4月1日正式實施,因此特別歡迎廣大同學圍繞《仲裁法》實施二十周年和北仲新規(guī)則撰寫文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題:《仲裁法》實施二十周年重大理論問題評述分析;《仲裁法》與外國仲裁法或《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的比較研究;《仲裁法》存在的問題、修改的方向、修改內(nèi)容建議;仲裁規(guī)則的比較研究;仲裁協(xié)議的有關問題;仲裁中的追加當事人制度;針對多方當事人的仲裁程序設計研究;合并仲裁研究;緊急仲裁員制度研究;仲裁中的臨時措施問題;仲裁地有關問題;等。
(七)評審組專家
本次大賽評審組專家名單如下(按姓氏拼音排序):
陳福勇,北京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
鄧 峰,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費安玲,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教授;
傅郁林,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韓世遠,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林志煒,北京仲裁委員會,秘書長;
劉俊海,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教授;
劉凱湘,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盧 松,外交學院國際法系,副教授;
李仕春,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主任,教授;
喬 欣,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jīng)濟法學院,教授;
蘇號朋,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法學院,教授;
宋連斌,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
沈四寶,上海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紅松,北京仲裁委員會,副主任;
王亞新,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葉 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瀟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趙秀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二、大賽安排
(一)論文征集(2015年4月13日-2015年7月15日)
1. 網(wǎng)上公告:本次大賽的相關信息將在北仲網(wǎng)站上予以公告,面向全國高等法學院校公開征集論文。
2、論文要求:
(1)字數(shù):不少于5000字,原則上不超過15000字;
(2)論文格式符合《北京仲裁》投稿格式要求(詳見:http://www.bjac.org.cn/magazine/zhushi.htm),作者姓名處請以腳注注明作者院校、年級、學歷、手機號碼等基本信息;
(3)投稿論文需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fā)表,且未在其他任何比賽中獲得任何獎項,作者需保證論文符合學術(shù)道德規(guī)范并對論文的原創(chuàng)性和獨創(chuàng)性負責。
3. 投稿方式:有意參加本次征文大賽的作者,請將滿足上述要求的論文電子版發(fā)送到以下郵箱:luyang@bjac.org.cn;
4.截止時間:本次征文大賽投稿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5日。
(二)論文初審(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31日)
1. 組成論文初審組:部分評審組專家將組成論文初審組。
2. 論文初審:論文初審組對所有參賽論文進行初審。
3. 初審結(jié)果:論文初審組根據(jù)初審情況在所有參賽論文中推選出三十篇優(yōu)秀論文進入復審,進入復審階段的論文作者和題目將在北仲網(wǎng)站公示。
(三)論文復審(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20日)
1. 組成論文復審組:部分評審組專家將組成論文復審組。
2. 論文復審:論文復審組對初審通過的三十篇論文進行復審。
3. 復審結(jié)果:論文復審組根據(jù)復審情況,在初審通過的三十篇論文中推選出十五篇優(yōu)秀論文進入答辯審查階段,進入答辯審查階段的論文作者和題目將在北仲網(wǎng)站公示。
(四)答辯審查(2015年8月21日-2015年9月10日)
1. 組成答辯組:部分評審組專家將組成論文答辯組。
2. 組織答辯審查:論文答辯組對復審通過的十五篇論文作者進行答辯審查(答辯地點在北仲,外地參賽學生可通過視頻方式答辯)。
(五)論文評選(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5日)
1. 評分:根據(jù)復審和答辯的情況,對復審通過的十五篇論文進行加權(quán)打分,歸納得分情況。
2. 評選一二三等獎及優(yōu)秀獎:按照加權(quán)得分從高到低,前十二篇論文按照分數(shù)分別獲得第三屆“北仲杯”全國高校商事仲裁有獎征文大賽的一二三等獎及優(yōu)秀獎,具體獎金與名額設置詳見“獎勵機制”部分。
(六)頒獎典禮(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組織頒獎典禮,為獲獎作者頒發(fā)獲獎證書。
(七)論文發(fā)表及后續(xù)安排
1. 經(jīng)作者同意,獲獎論文將在《北京仲裁》上公開發(fā)表。
2. 北仲將為獲獎作者提供實習機會。
三、獎勵機制
(一)獎項及獎金設置
1. 一等獎:1名;獎金:5000元人民幣。
2. 二等獎:2名;獎金:3000元人民幣。
3. 三等獎:3名;獎金:1500元人民幣。
4. 優(yōu)秀獎:6名;獎金:800元人民幣。
(二)其他獎勵
1. 論文發(fā)表:將獲獎論文在《北京仲裁》上予以發(fā)表。
2. 實習機會:為獲獎作者提供來北仲實習的機會。
四、附 則
(一)論文評選以公平、公正、擇優(yōu)推薦為原則,評審組在參考以下標準的基礎上可根據(jù)經(jīng)驗評判論文質(zhì)量:
1、論文選題新穎,具有學術(shù)或?qū)崉昭芯績r值。
2、論文格式符合上述“論文征集”部分所列的論文要求(盡量引用原始文獻和第一手資料,凡轉(zhuǎn)引文獻資料,應如實說明;引用他人觀點、方案、資料、數(shù)據(jù)等,均應完整、客觀注釋)。
3、論文結(jié)構(gòu)完整,論證縝密,不屬于教科書式的介紹。
4、論文語言表述規(guī)范,使用法言法語,語句通順。
5、論文邏輯清楚,觀點明確,不存在粗制濫造、低水平重復、片面追求文字數(shù)量的現(xiàn)象。
6、論文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學術(shù)價值或?qū)χ俨脤嵺`有一定指導意義。
(二)本活動安排由北仲負責解釋;北仲可以根據(jù)活動開展情況將上述安排進行調(diào)整。
北京仲裁委員會/北京國際仲裁中心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