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學會2011年度法學研究課題申報通知
各研究會、社團法學會:
北京市法學會2011年度課題申報工作現(xiàn)已開始,為做好這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題指導思想和立項原則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緊緊圍繞“十二五”規(guī)劃確定的科學發(fā)展的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的主線,圍繞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公正廉潔執(zhí)法三項重點工作,圍繞建設“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和世界城市的目標,著眼于理論創(chuàng)新和實踐創(chuàng)新,為促進首都經濟社會發(fā)展和法治建設提供有力的法學理論支持。
二、課題類型和資助經費
1、課題分類:2011年度北京市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分為重點課題和專項課題。重點課題,題目必須從課題指南中選定;專項課題,參考課題指南選定,也可由申請人自定題目,擇優(yōu)立項。
2、課題資助經費標準:重點課題資助經費1.5萬元;專項課題經費自籌,專項課題的研究成果具有理論創(chuàng)新意義和應用價值,并經鑒定為優(yōu)秀的,后期予以獎勵或資助。
三、申請條件
1、申請者應能夠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具有較強的法學研究能力,對申請課題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并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任務。
2、申請重點課題,申請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正處級以上職務;申請專項課題,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法學博士學位或處級以上職務;申請人須隨申請書一起提交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或單位證明或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
3、申請課題應組成課題組,課題組成員不少于3人,均具有相應的研究能力。
4、每位課題申請人只能申報1種課題類別,限報1項課題。
四、研究期限
自立項之日起1年內完成。
五、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遵守《北京市法學會法學研究三級課題管理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
2、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查實后,取消申報資格,如獲準立項則撤銷立項。
3、正在承擔或曾經承擔北京市法學會研究課題,尚未結項的,不得申請(結項日期截止至2011年6月15日)。
六、申請辦法
1、課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須填寫并提交《北京市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申請書》書面文件及電子文本。書面文件及資格證明等相關材料請寄至北京市法學會研究部;電子文本發(fā)送至北京市法學會郵箱,并在郵件標題處注明“某某研究會申報2011年課題”字樣。
2、課題申請人所在研究會、社團法學會應對申請人資格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按規(guī)定簽署審核意見。
七、課題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2011年5月30日止。
聯(lián)系人:高 穎 李 倩 李連旺
電 話:67634590(兼?zhèn)髡妫?SPAN lang="EN-US">
地 址:豐臺區(qū)成壽寺四方景園一區(qū)6號樓北京市法學會研究部
郵 編:100164
郵 箱:beijingfxh@sina.com
北京市法學會
2011年5月6日
附件:
1、北京市法學會2011年度法學研究課題指南.doc
2、北京市法學會2011年度法學研究課題申請書.doc